清洁能源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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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商务局以米发改【2024】3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资金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市**镇。

2.3项目概况:**道路6条,**南路西段城市次干路581.99m,明珠北路城市支路153.88m,宇妥大道城市主干路306.07m,明珠南路城市支路206.29m,明珠西路城市次干路864.17m,明珠路城市主干路223.61m,包括道路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外部工程、载洪沟工程、围墙及大门工程等。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货物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 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365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及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及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以上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以上职称;

3.1.3 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不提供财务附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4 业绩要求设计业绩:2019年1月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1个(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提供);施工业绩:2019年1月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1个(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提供);注:须提供清晰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3.1.1-3.1.4条的要求。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20时00至2024年11月12日2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cn/)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40分,地点****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牵头人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公司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各投标单位在开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内容如需各投标单位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4260

招标代理:****

办公地址:**市**区云景公寓二期3号楼1单元1层121室

联 系 人:韩梦玲

联系电话:133****881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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