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环科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4年除臭植物萃取液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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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中心2024年除臭植物萃取液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6

**环****中心2024年除臭植物萃取液采购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环****中心2024年除臭植物萃取液采购项目,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心为改善生产作业环境,降低车间生产废气外溢浓度,安装有18台全屋智能空气净化除臭设备对车间现场空气进行改善。该系统主要通过雾化设备在车间内扩散其配套植物萃取液专用药剂以实现空气中有害因子的分解和控制,进而实现改善车间环境的目的。现拟采购800L植物萃取液以保障车间空气治理系统正常使用。

2.2 采购数量及型号:

序号

药剂名称

成分

技术要求

采购量

备注

1

植物萃取液

天然植物萃取

1、对人体无毒无害。

2、类别:植物来源,天然度比率:≥95%

3、香型:可选。

4、效果:能有效分解消除氨、硫化氢、苯、二甲苯、甲醛、TVOC等有害因子,且具备杀菌、抑菌、除尘、驱蚊蝇等作用。

5、可以与水融合使用,融合后不产生乳化及其它异常现象。

6、为防止本次采购的植物萃取液与现使用的配套雾化设备(植物萃取液的使用设备)不配套,须在萃取液质保期内同步提供现使用的配套雾化设备及管道的日常维修维保等,以保证雾化设备正常使用。

800L/年

1、送货上门

2、现有配套雾化设备及管道的日常维修、维保

2.3 交货地点及周期:交货地点**市****处理厂****中心,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比选人通知供货后一个月内送达。

2.4 质保期: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设备配件(备件)供货业绩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2万元(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发票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4、承诺所供产品完全符合比选文件所列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并承诺按要求在萃取液质保期内同步提供现使用的配套雾化设备及管道的日常维修维保等,以保证雾化设备正常使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8、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11月06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比选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比选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比选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

5.2纸质版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采购中心。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区华新村350号

联系人:梅老师

电 话:189****0909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187****4919

电 话:023-****3670(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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