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环保天眼高空视频服务项目 | ||
品目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4:4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朱克涤,徐文,宋志军 | ||
总成交金额 | ¥76.2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公司(王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24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秦郡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75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61号中央金地3幢1403-1406,****中心综合办公楼3楼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司(王浩)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环保天眼高空视频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813698E | **市**区绿地公馆5办公楼1-101 | 762000元 | 762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强化**区污染防治,实现国控、****监测站周边的扬尘、烟雾干扰现象治理,计划安装高空摄像头运营服务; 服务要求:摄像头挂高**优势,高空摄像头监控的关键之一在于摄像头挂高,高空视频采集有效数据,通信塔高在30米-45米之间,满足13处监测点周边摄像头挂高达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利用现有的信号基站,建立完善“天眼”监控系统,实现国、省控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区域全覆盖,符合高空摄像头运营服务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志军、朱克涤、徐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1430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
2、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公开招标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秦郡路9号
联系人:姚金
联系电话:0516-****0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61号中央金地3幢1403-1406,****中心综合办公楼3楼西侧
联系人:****公司(王浩)
联系电话:051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公司(王浩)
电话:0516-****66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