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罗浮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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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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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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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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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投资项目名称 公告性质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名称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省**市罗浮镇浮中****卫生院)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所需资金由2023年、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医养结合)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1、在**医养结合楼一期工程(1-2层),续建二期工程(加建3-6层),建筑面积约1939平方米;2、对老院区的旧危房进行拆除并在原址上进行建设,建设一栋楼高5层的医养结合护理团队职工用房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的购置,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

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含拆除工程施工)、配合完成竣工图至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及其他未完成项目所需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7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67.978万元。其中:**工程费753.59万元;设计费14.38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1)设计单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备**C证)。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开标前须按照《****建设局关于启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5、信誉要求:

自2024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6、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4****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选择“**市”进入**专区(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8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4 年11月28日8:30时****交易中心(**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4 年11月28日8:30时****交易中心(**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 日8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

****

联系地址

**省**市罗浮镇浮中村九板桥

招标人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93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市**区**街迎宾路140-214号A栋5003、5005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3-****132

招标监督机构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78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8:00 时止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8:45-10:0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8日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8:30 时止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8:30 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8日8:45 时至10:00时止。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资质情况自行扩展填写成员单位信息)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06
招标公告
兴宁市罗浮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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