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
(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之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
项目公开询价函
我单位拟开展**市202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之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项目,为确定该项目最高采购限价,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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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市202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之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
三、项目报价内容
**市202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之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项目
抽检样品 | 抽检项目 | 抽检依据 | 抽检任务安排 |
一、育肥后期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尿液。 | 克仑特罗 莱克多巴胺 沙丁胺醇 | 一、抽样要求: 猪尿抽样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004)执行,牛、羊尿抽样参照执行,疑似阳性样品应低温(4℃)保存。 二、检测方法: 三、检测结果依据以下规定判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76 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519 号)、《食品动 —11—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样品检测结果超过确证方法定量限的,即判定为不合格,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样品判定为不合格。 | **区:抽检生猪样品,肉牛、肉羊,共18个 **区:抽检生猪样品,肉牛、肉羊,共18个,**市:抽检生猪样品,肉牛、肉羊,共18个。**市:抽检生猪样品,肉牛、肉羊,共18个 **市:抽检生猪样品,肉牛、肉羊,共18个 **新区:抽检生猪样品,肉牛、肉羊,共15个 高新区:抽检生猪样品共10个 以上共计115个。 |
合计: | 115个 | ||
工作要求:采购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抽检计划作调整,并及时告知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必须无偿配合。要求承担检测任务机构原则上需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 ),具备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负责抽样、购买样品、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上报我局等工作。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2月。 |
三、项目预算
通过各单位报价选取最低价为最高限价,包括项目的所有支出。
四、询价用途
本次报价以总价最低价作为确定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依据,不作为确定中标单位依据。
五、报价依据及风险
(一)本次询价以总价报价形式进行,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所描述的工作任务进行报价,并报出确定金额。每个单位只允许一个报价,多个报价的无效。
(二)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项目整体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
(三)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报价文件主要内容
(一)报价表(附件1)。
****超市采购网备案证明材料。
(三)中国计量认证(CMA)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2)
(六)信用报告。
七、报价文件报送要求
(一)报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二份。
(三)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8日18时前。
(二)地点:**市**区迎宾二路88号****(畜牧与饲料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66****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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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附件1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 报价金额(元) |
**市2024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之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项目 | 小写: 元 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整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样本)
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