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L-丙氨酸(食品级)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D、其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则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⑧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⑩生产工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5.2、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或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5.3、获取地点及方式:****(地址:**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1)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
(2)通过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
6、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9点00分(**时间),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至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7日9点00分(**时间),****本项目开标厅(地址:**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若有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公告期限
8.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9、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白中镇白金工业区二期
联系人:林炜嘉
联系电话:0591-****9932,159****8948
10、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项目联系人:郑婷婷、曾星怡、林文芳
联系电话:0591-****2357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信息 | 开户名:**** |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 |
账 号:100********0010001 | |
特别提示 1、若采购项目含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 | 货物名称 | 一年预估数量 | 最高控制单价 | 最高控制 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L-丙氨酸(食品级) | 50吨 | 20833 元/吨 | ****650元 | 10416元 |
备注:
1.本项目按采购包进行授标,投标人不得仅对同一个采购包中的部分产品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最高控制价已包含包装、运输、装卸、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就中标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4.上述数量和总金额仅为一年的预估数量和预估总金额,具体数量和总金额按招标人实际需要确定,并以订单为准。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含税单价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