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北侧综合服务楼外墙面防水及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北侧综合服务楼外墙面防水及提升改造工程
1.2资金情况:已落实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概况:****北侧综合服务楼外墙面防水及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约29.80万元。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计划工期:25日历天。
1.7.1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且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独立法人。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业绩要求:无。
2.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程付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
3.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
4.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六、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缴费通知单的账户为准)。请各投标人****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送到开标室(信封密封完整)。
3、承诺函
本工程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A)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
七、有关事项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17点30分携带报名资料至**县滨河现代城105-205号(****)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经办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以上证件核验为复印件盖公章)。
7.3本项目所清理出来的垃圾、沉淀物等需堆放至招标人要求的指定位置,堆放距离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报价包含转运费用,无另增)。另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亦不召开标前会议。
7.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时30分。
7.5投标地点:****。
7.6开标地点:****会议室(**县长江路296号)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蒋平
联系电话:139****1182
代理机构:****
地址:**县滨河现代城105-205号
联系人:何梦婷
电话:139****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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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