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广东分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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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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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26681),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主要市场作用是取代过往民事诉讼过程****法院提供的担保。而招标人内部核保人员对诉讼实务、案件逻辑梳理、证据分析、法律条文等专业知识欠缺,现拟引入1家具备以上专业知识人员的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分析评估案件风险服务,以做核保决策。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 预估金额:含税约人民币100万元。

备注: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委托的工作量为准。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日起1年,以合同签署为准。

2.7 服务区域:**省

2.8※本项目按单笔案件保全金额等级划分,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单笔案件保全金额等级划分

单价最高含税限价(元)

案件量占比

单笔案件金额保全金额300万以下(不含300万)

300

50%

单笔案件金额保全金额在300万-500万(不含500万)

600

20%

单笔案件金额保全金额在500万-1000万(不含1000万)

1000

15%

否定承保并出具风控表案件

200

1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事务所(不包括在****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接受分所投标。

****分所同时投标,则只接受总所参与投标,****分所同时投标,则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分所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专业服务团队主办律师要求有5人(含),且执业年限均为5年以上(含),须提供律师执业证。

3.3、本项目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不得向与招标人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风险审查法律服务。(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3.4、投标人在接收案件资料齐全情况下需在30分钟内出具审核报告,且审核报告需由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提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3.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7、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机关****协会的处分(提供“**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credit.****.cn/)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集团****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 ****集团****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进行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费用缴费。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天**路423号远晖商厦八楼1号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律所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无法参加现场开标会可选择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同上。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000.00元。

5.5 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om/)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金采网(http://www.****.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eps.****.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1 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s://www.****.com/)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受理联系人:杨云梅

电子邮箱:****@gcbidding.com

联系电话:189****1881

通讯地址:**市**区新闻路2****中心33E会议室

7.2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财务会计部

通信地址:**市**区**路228号之一广晟大厦19楼

电子邮箱:gdliaojh01@tpi.****.com

投诉电话:020-****3645

7.3 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举报。投标人举报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举报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市**区**路228号之一广晟大厦19楼

电子邮箱:gdxfjb@tpi.****.com

举报电话: 020-****360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228号之一广晟大厦19楼

联系人: 廖小姐

电子邮箱:gdliaojh01@tpi.****.com

联系电话:020-****364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新闻路2****中心33楼33E室

联系人:杨云梅、金煜尧、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电 话:189****1881、139****4064

电子邮件:****@gcbidding.com ****@139.com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72426681(非保证金账号,账号仅对应本项目)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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