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1,060,000.00元 | 93.83 |
采购包1(全院医疗设备、新风层流系统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类(****)
1-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全院医疗设备、新风层流系统维修和保养服务 | 设备科管辖范围内的全院医疗设备以及新住院大楼的新风系统、层流净化系统的维保服务,不包含CT的球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年 | 年 | 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18号),《中华人民**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以及层流手术室的基本要求规范,**省医学装备管理质控评价标准、符合卫生部于2012-8-01发布实施的《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空气洁净技术维护与保养要求等。所有服务规范和实施细则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 1,06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烽 |
评审专家: | 林风华 、 王强 、 郭进瑞 、 郑维山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3)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营业部;账号:117********04585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全院医疗设备、新风层流系统维修和保养服务:1.54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1)**欣****公司在其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的审计报告无法证明是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同时也未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中“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备注说明: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的规定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资格承诺函,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4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规定的情形,综上,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其他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供应商地址补充为:**省**市**区鳌峰街道鳌江路 8 号(江滨中大道北侧、曙光路东侧****广场二期 B1#甲级写字楼 5 层 01 室-1
4、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服务要求以此处为准:全院医疗设备维保管理服务(全保)。新风系统和层流净化系统资产管理服务,通过智慧医疗运维系统,采取信息化手段,在设备使用前协助采购人和厂家进行安装验收、入库管理;设备使用中的日常巡检、维修管理、保养服务、计量质控管理、档案管理、不良事件报告;设备使用后期的报废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对医疗设备运行数据进行分析。
5、采购结果确**期:2024年11月06日
名称:****
地址:**市玉屏清荣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181****909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66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许灿军
电话:0591-****6679
****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