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钢筋混凝土顶管材料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集团有限公司****钢筋混凝土顶管材料二次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县**路下穿湘桂铁路工程LHLSG标段钢筋混凝土顶管材料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县**路下穿湘桂铁路工程LHLSG标段钢筋混凝土顶管材料采购。
2.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2.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3。
2.4报价资料及合同模版:附件3。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备产品生产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个体经营户。
(2)能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务政策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产品资质:本项目涉及物资按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资质。
(4)供应商资质: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禁止、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提****铁路局****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询价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在询价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询价人相应处理的,按询价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5)报名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不接受非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报名时需提供注册截图)。
(6)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不得开标,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应当先对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评标报告中应当记载上述研究论证过程和结果。
(7)其他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 17:00至2024年11月11日 18: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18:00,地点为为邮寄或者送至**市**西路30号****物资部郭工收0771-****902/150****2684。报价资料胶装且盖章后装信封内密封,信封面标明所投的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信封周边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骑缝章,报价文件需盖章后扫描成PDF版并加密发至****@163.com邮箱。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 报名联系电话:0771-****872(郭工)、异议投诉电话:0771-****900(周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8.1报名资料递交:
(1)将标题标注【**** 公司报价资料】的报名表(附件2);(2)提供盖章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 提供盖章单位公章的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4) 提供盖章单位公章的企业简介(应附报价人基本情况表等附件);(5) 提供组织供货保证、售后服务承诺; (6)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查询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或“信用中国”网站(www.****.vn)中查询未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7)提供“启信宝”(www.****.com)中查询企业主页、股东及人员情况信息的截图(也可用“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的信息,以上网站均可免费注册,所有的信息需在注册登陆状态下显示的完整信息);(8)提供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复核通过截图和信用评价结果截图(参与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集团的信用评价管理)。等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后合成一个文件(PDF)发至****@163.com邮箱进行资格预审。
8.2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擅自转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