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县****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 座落 | 出让宗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
建筑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限高 (m) | 绿地 率(%) | ||||||||
510727-****008 | **镇飞龙路西段 | 3672.5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0%商业用地) | >1.0且≤2.8 | ≤35 | ≤30 | ≥2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400 | 280 | 30万元及30万元的整数倍 |
510727-****015 | **镇汇口村(正**) | 4928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2.5 | ≤50 | ≤18 | ≥1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67 | 114 | 10万元及10万元的整数倍 |
510727-****016 | **镇汇口村(正**) | 6514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2.5 | ≤50 | ≤18 | ≥1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43 | 149 | 15万元及15万元的整数倍 |
510727-****017 | **镇汇口村(正**) | 6194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2.5 | ≤50 | ≤18 | ≥1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05 | 141 | 15万元及15万元的整数倍 |
510727-****018 | **镇汇口村(正**) | 7257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2.5 | ≤50 | ≤18 | ≥1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829 | 166 | 20万元及20万元的整数倍 |
上述宗地以现状出让,其他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条件》(平自然资设〔2024〕11号)、《****地块规划条件》(平自然资设〔2024〕21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其中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底价,按照价高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在绵****服务中心网站(ggzy.****.cn)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的“土地矿权专区”查询下载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或到**县****分中心(**县**镇冀安西路48号,****中心4楼415室)索取。
五、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6日12:00前,向**县****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分中心将在2024年11月26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1月27日14:00时绵****服务中心(地址:**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中心大楼三楼)举行。
七、缴纳竞买保证金相关事宜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账 号:222********002098
法人与组织申请的,保证金必须由法人或组织的基本账户缴纳,所交款项必须写明备注:**县*号宗地拍卖竞买保证金(*号表示拟竞买宗地地块编号)。
(二)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缴纳保证金。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拍卖文件。
九、**县****分中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县**镇冀安西路48****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816-****690****中心)、0816-****175******局)
**** **县****分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