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2024)第32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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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2024)第32号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拍卖公告(2024)第32号 项目编号: ****
公告开始日期: 2024-11-06 公告截止日期: 2024-11-20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李女士 183****1618
标的名称: **县昝岗乡房云寺附近临时取料点复垦中产生的渣土约40万吨,以实际重量为准。 预估量: 400000吨
评估价值: 9.5元/吨 评估机构: **君****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书编号: 宛君评报字(2024)第65号 评估基准日: 2024-10-23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
核准(备案)号 :
规格 存放地
资产来源
标的说明
重大事项揭示: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渣土约40万吨,以实际重量为准。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喜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850148U 企业性质: 非国有企业
住所: **省**市宛****省**市宛**东关街道**东路广厦世纪家园1幢2楼203室
批准单位: ****
批准形式: 其他
批准文件: 请示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拍卖的标的挂牌价格为每吨单价,拍卖成交价为每吨单价×标的物实际重量。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到****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超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均属于违约,买受人违约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且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7日内向****公司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委托人对交付拍卖成交价款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实际到账为准。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将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后果的权利并有权对本标的物另行处置。并且依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拍卖成交价款含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计征)、**税、装车费。涉及标的物的运输费、交易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竞买人报名参****公司《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各项条款的认可。****公司网站查看并下载《竞买须知》公司网址:http://www.****.com 咨询电话:155****2099。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竞买人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交付协议和按时付清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竞****银行卡转账,不能用现金交付。
处置方式:若竞买成功,保证金待买受人履约后退回;若竞买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未按规定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规定签署标的物交付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拍卖人损失,然后冲抵委托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相关附件: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中心联系人: 李晓忠 中心联系人电话: 037****13776
中心地址: **省**市******服务中心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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