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23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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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23号)
泉自然资告告字[2024]23号 2024年11月06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815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1816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1634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6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624HA0051 |****424BB0008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314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到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7****服务中心(**大厦)A幢44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地块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二)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交研楼D栋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9****69012
开户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000********4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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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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