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街道机关零星应急维修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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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
招标/采购内容 零星应急维修服务项目 成交金额 5000.00元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0553-****839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何芸 187****9387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中标单位 中标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关零星应急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鸠****社区**苑小区7号楼2单元302室

成交金额:92%(费率)

四、评审专家名单:

何飞凡、王奇、陶孝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00元按3000.00元支付。若招标(采购)项目没有成交金额的(如项目只确定费率、单价,且无法计算成交金额的),按 5000 元计算。

收费金额:5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九华南路

联系方式:0553-****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官陡街道金浩**新街6号楼5层

联系方式:187****9387、139****0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187****9387、139****019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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