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涝站进口段护砌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排涝站进口段护砌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代理公司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地点:**市下蜀镇。
(2)工程规模:139009.21元。
(3)计划工期:15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注:①建造师有效期为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内,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事【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 资审方式
本工程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
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14 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地点:****中心1楼交易。
开标前 2024年 11 月 8 日 至 2024年11月 12 日 (**时间8:30-11:30,14:00-17:00)在****(地址:**市安城御园01幢-01,电话:182****6036)领取招标文件,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费用为3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得参加开标。
5.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其他条件
(1)项目经理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委托书前往报名;开标时可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持身份证到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1首先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提供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1个月,不包含当月)。【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经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8)投标人提供动态核查企业资质(招标公告规定的)核查结果达标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资格审查: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在投标文件里。)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6.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
(1)基准价的认定办法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为中标单位。
(2)投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况的处理方法:
a.若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接近数值一致,则采用先负后正的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b.若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一致,则采取抽签的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只作为控制各投标报价的上限,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工程清单子目缺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周文睿 电话: 138****79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点:**市安城御园01幢-01
联系人: 杜工 电话: 0511-****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