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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8辆新能源通勤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项目实施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项目概况: | 1.招标范围:18辆新能源通勤车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之内。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整车质保2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不含易损易耗件;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系统质保8年或6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被招标人投诉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拟投标的新能源客车的制造(生产)商或其唯一授权委托的代理商,若制造(生产)商已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则制造(生产)商不能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拟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书须加盖制造(生产)商和代理商公章)。 2.拟投车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其他: | -- |
温馨提示
标段/包名称: | 18辆新能源通勤车采购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001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10-18 0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25 23:59:00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4-11-07 09: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1.招标范围:18辆新能源通勤车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之内。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整车质保2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不含易损易耗件;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系统质保8年或6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被招标人投诉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拟投标的新能源客车的制造(生产)商或其唯一授权委托的代理商,若制造(生产)商已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则制造(生产)商不能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拟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书须加盖制造(生产)商和代理商公章)。 2.拟投车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工信部车辆产品公告。(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18辆新能源通勤车采购项目-异常公示.pdf | ||
其他附件: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采购失败类型: | 流标 | 采购失败原因: |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
转换采购方式: | 否 | ||
失败情况描述: |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 | ||
联系人: | 易工 | 联系电话: | 0851-****8532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 | 罗丽、柳梅、朱友华 | 联系电话: | 0851-****4265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