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市场化用户2025-2026年度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市场化用户2025-2026年度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 同 包 | 品 目 号 |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参数 | 采购人用电价差分成最低比例 | 服务期限 | 磋商 保证金 (人民币:元) |
1 | 1 | ****市场化用户2025-2026年度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85% | 2年(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 20000 |
①本项目按价差分成模式进行分配,成交人和采购人按比例进行分成,采购人用电价差分成最低比例为85%,供应商用电价差分成最高比例为15%(即成交人的代理服务费用)。 报价方式:按采购人用电价差分成比例进行报价,若采购人所报的采购人用电价差分成比例低于供应商用电价差分成最低比例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成交人为采购人承担所有电量偏差考核,采购人电量偏差免考核,因电量偏差产生的考核费用及任何罚款,由成交人承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文件要求。 ③项目范围(户号:350****900779,350****900850,350****653407,总用电量大约1300万度(两年)。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4.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具有**省购售电交易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资格审核不合格。 |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 2024年11月1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5:00-17:30(**时间);****【地址: **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1)到****【地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所在地获取。
(2)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将被拒绝。
6.3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30(**时间)
7.2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供应商的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市**区湖东路154号**大厦A座22层,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30(**时间)**市**区湖东路154号**大厦A座22层。
9. 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公告栏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 址:**市**县杜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联系人:王伟、黄若琛
联系方法:137****1388、185****4009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郭凯亮、游秀敏
联系方法:0591-****7863-802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351********8150009287 |
电子邮箱:****@qq.com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采购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