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开展**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技术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省水务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为:1、编制**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自评报告;2、复核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技术支撑材料;3、统计2024 年度水土保持目标各项数据。
二、工作时间
2024年2月10日前提交**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自评报告初稿及复核技术材料,2024年2月15日前报送最终报告成果。
三、报价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3日。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县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技术服务工作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最高限价为9万元(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费用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技术服务成果编制及印刷等费用,以及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会议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提交材料
1.报价书包括项目申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类似项目工作材料。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2.工作方案内容包含技术服务目标、总体思路、重点任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等。
五、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较为熟悉**水利水务方面基本情况,承担过类似技术服务工作。
六、确定流程
按照“资格审查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原则。
七、其他要求
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提交扫描件光盘。
询价采购人:****
联系人:廖孝和 电话:0898-****5083
地址:**省**县屯城镇**二横路****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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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