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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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6:55
交易公告
****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7日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1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10
四、更正内容:

1、第一章 磋商邀请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每天 8:30 -12:00;14:30-17:00(**时间),通过数字 CA 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n/)下载磋商文件。

变更为: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每天 8:30 -12:00;14:30-17:00(**时间),通过数字 CA 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n/)下载磋商文件。

2、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一节 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 11.1 款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变更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3、第二章 磋商须知

附页 1

评审因素和标准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因素

分值范围

价格部分

20分

技术部分

40分

商务部分

40分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价格部分

20分

投标报价

2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技术部分

40分

整体服务方案

20

投标人根据对采购需求的理解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运营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校车管理经验、项目实施计划、服务质量承诺等,根据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健全、思路清晰、可执行力强、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承诺服务内容具体、明显优于需求的的计20分;

2、方案内容完整、对采购人实际需求理解稍有不足、有针对性的,承诺服务内容具体、内容满足需求的计15分;

3、方案内容有不足、对采购人实际需求理解不完整、针对性不强的,承诺服务内容不够具体、内容满足需求的计10分;

4、方案内容存在较大缺项或内容空泛,针对性差的,承诺内容存在较大缺失或不合理的计5分;

未提供不计分。

应急预案管理方案

1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根据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详细、合理、针对性强、突发问题考虑充分的计12分;

2、方案内容完整、突发问题考虑稍有不足,有针对性的计9分;

3、方案内容基本可行,突发问题考虑不足,针对性不强的计6分;

4、方案内容不全或突发问题考虑不切实际或无针对性的计3分;

未提供不计分。

管理制度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管理体系、车辆维修车间(或指定维修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行评审:

1、体系健全、内容完整、详细、权责分明的计8分;

2、体系基本完整、内容不详细、权责分明的计6分;

3、体系不够完整、内容不足、权责不明的计4分;

4、体系不全、内容缺失、权责混乱的计2分。

未提供不计分。

商务部分

40

企业实力

14

1、车辆配备

依据企业运营正规车辆数量统计说明及有效凭证(以车辆登记证书数量为准)进行评审:

(1)具备24台(含)以上车辆的计5分;

(2)具备12台(含12台)以上,24台以下车辆的计3分;

(3)具备12台以下车辆的计1分。

证明材料:

提供车辆登记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2、企业荣誉

(1)考察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供应商获****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诚信评价AAAA级企业得3分;AAA级得2分;其他不得分。最多计3分。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分。

(3)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分。

(4)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分。

证明材料:

1.要****运输部门网站公示的诚信等级评价截图****运输部门颁发的诚信等级评价证书扫描件。

2.以上体系认证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运营保障

12

投标人提交所有****公司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年,第三方责任险每车不低于100万元/年,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所有运营班车均购买以上保险,叁项均满足的计12分,每有一项金额不满足扣4分,缺项不计分,没有承诺不计分。

证明材料:

提供保单证明材料、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监控管理平台

5

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高清监控管理平台,且监控平台相关功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5分,功能不全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监控平台图片、专职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业绩

9

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9分。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变更为:


附页 1

评审因素和标准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因素

分值范围

价格部分

20分

技术部分

40分

商务部分

40分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价格部分

20分

投标报价

2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部分

40分

整体服务方案

1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运营方案、安全防范措施、车辆管理经验、项目实施计划、车辆维修车间(或指定维修点)等内容进行评审:

整体服务方案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科学性非常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计15分;方案有不足或有缺漏项,每处扣3分;有不完善、不详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应急预案管理方案

1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

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科学性非常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计15分;方案有不足或有缺漏项,每处扣3分;有不完善、不详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服务管理体系、人员配置、岗位责任、培训方案等进行评审:

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科学性非常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计10分;方案有不足或有缺漏项,每处扣2分;有不完善、不详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商务部分

40

企业实力

6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2分。最多计6分。

证明材料:

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运营保障

15

投标人提交所有****公司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年,第三方责任险每车不低于100万元/年,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所有运营班车均购买以上保险,叁项均满足的计15分,每有一项金额不满足的扣5分,缺项和没有承诺的不计分。

证明材料:

提供保单证明材料、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监控管理平台

10

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高清监控管理平台,且监控平台相关功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10分,功能不全的扣5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监控平台图片、专职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业绩

9

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9分。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迎风桥镇
联系人:李建 电话:180****669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迎春南路176号
联系人:蔡淑群 邮编:413000
电 话:135****2214 传真:073****872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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