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作为2024年度试点地区,现将遴选信息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个人按程序进行申报。
一、遴选目标
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共10人。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3日
三、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熟悉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电子商务法》等电商领域法律和规则,本人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电商事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形象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具有电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农村电商培训、**对接、网上经营等活动,积极指导、引领当地群众从事电商。
(五)从事三农电商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四、补助标准
对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给予工作补助(自三方志愿服务协议签订当月起算,兼职人员不再重复补助),试****省商务厅从省级商务发展促进资**排,保险由县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购买。
五、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的个人填写《**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申请表)》提交村“两委”。
(二)村级申报。村“两委”汇总核实后,报所在乡镇进行初审。
(三)乡镇初评。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择优原则,对推荐人选开展初评,遴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所在县商务主管部门。
(四)县级审定。县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对建议人选开展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提及事项按照《2024—2026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咨询电话:0817-****336
附件:1.《****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省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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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