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环城路(生态广场-新城大街)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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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广场-**大街)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开发区****广场-**大街)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开发区****广场-**大街)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规模:**市****开发区****广场-**大街)拓宽改造工程。

2.3 招标范围:**市****开发区****广场-**大街)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测绘物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后续设计服务等。

2.4 工程投资金额:6000万元。

2.5 建设地点:****广场-**大街)。

2.6 服务周期:

勘察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内容,并提供合格的勘测成果文件。

设计周期:中标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提供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2.7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1.****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2.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本项目其他勘察人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人,设计人员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但应满足本项目对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要求)。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公司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ggzy/)首页。客服电话:0431-****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2720,**市及新区:0431-****98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10时30分,****政务中心(****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调试远程开标所需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6号楼5楼508室

联系人:齐燕南、刘玉

联系电话:0431-****18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31-****5832

****管理部门:******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163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2.**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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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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