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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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发〔2024〕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区隆兴镇辖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区隆兴镇三青村和广福村,该项目有 3条道路,其中大佛路支路起于三青村大佛路,止于三青村猪儿湾,长2.8公里;石刘路支路起于广佛村石刘路,止于广佛村张太彪房子,长0.8公里;双板桥支路起于三青村白佛路,止于三青村陈建新房子,长0.9公里。

大佛路支路等3条道路的总长4.5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5.5米,路面宽度 4.5米。道路主要结构层为:20厘米厚 C25混凝土面层,4厘米厚碎石调平层,20厘米厚片石补强(局部)。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80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4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涵工程、安全防护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12 17:00:00(**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1-13 18:00:00(**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9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王**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91****8596 联系电话: 187****6560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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