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北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武汉-江岸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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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500****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220kv间隔4个。 1.将柏泉—李家墩Ⅰ、Ⅱ回线路改接至宗关变,**双回电缆线路2×11.16km。 2.将阳逻B厂—李家墩Ⅰ、Ⅱ回线路改接至**变,**双回电缆线路2×0.33km。 3.将先锋—李家墩Ⅰ、Ⅱ回线路改接至**变,**双回电缆线路2×0.57km。 4.将民生—李家墩、武展—李家墩双回线路改接至**变,**双回电缆线路2×0.0.32km。 5.将德胜堂—李家墩线路改接至**变,**电缆线路0.22km。 6.****—李家墩Ⅰ、Ⅱ、Ⅲ回线路,**电缆线路3×0.24km。 7.将**—江滩、阳逻A厂—岱家山Ⅰ回线路搭接,形成**—阳逻A厂、江滩—岱家山线路,**架空线路9.2km。 8.将阳逻B厂—**Ⅰ、Ⅱ回和岱家山—赵家条Ⅰ、Ⅱ回线路搭接,形成**—赵家条线路,**双回电缆线路2×1.4km;**双回架空线路2×1.1km。 9.将阳逻B厂—**Ⅰ、Ⅱ回线路改接至岱家山变,形成阳逻B厂—岱家山线路,**双回电缆线路2×0.8km;**双回架空线路2×1.0km 10.将**—德胜堂线路π入岱家山变,**电缆线路0.7km。
建设地点 **省-**市-**区,**省-**市-**区,**省-**市-东**区,**省-**市-**区,**省-**市-**区 **市 建设性质 **
行业类别 能源/电力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44467 环保投资(万元) 70.39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市**区**大道1701号
邮政编码 430014 环评单位名称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4-11-08
公告开始日期 2024-11-08 公告结束日期 2024-11-14
公示名称 ****500****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20kv间隔4个。 1.将柏泉—李家墩Ⅰ、Ⅱ回线路改接至宗关变,**双回电缆线路2×11.16km。 2.将阳逻B厂—李家墩Ⅰ、Ⅱ回线路改接至**变,**双回电缆线路2×0.33km。 3.将先锋—李家墩Ⅰ、Ⅱ回线路改接至**变,**双回电缆线路2×0.57km。 4.将民生—李家墩、武展—李家墩双回线路改接至**变,**双回电缆线路2×0.0.32km。 5.将德胜堂—李家墩线路改接至**变,**电缆线路0.22km。 6.****—李家墩Ⅰ、Ⅱ、Ⅲ回线路,**电缆线路3×0.24km。 7.将**—江滩、阳逻A厂—岱家山Ⅰ回线路搭接,形成**—阳逻A厂、江滩—岱家山线路,**架空线路9.2km。 8.将阳逻B厂—**Ⅰ、Ⅱ回和岱家山—赵家条Ⅰ、Ⅱ回线路搭接,形成**—赵家条线路,**双回电缆线路2×1.4km;**双回架空线路2×1.1km。 9.将阳逻B厂—**Ⅰ、Ⅱ回线路改接至岱家山变,形成阳逻B厂—岱家山线路,**双回电缆线路2×0.8km;**双回架空线路2×1.0km 10.将**—德胜堂线路π入岱家山变,**电缆线路0.7km。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500****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860 通讯地址:**市**区金桥大道117****中心(**市市民之家)2楼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综合办事窗口D14
公示部门 ****环境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电站及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 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 运行期电磁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电站及线路定期巡查及维护,****电站和线路的正常运 行。 3 运行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限值要求;变电站声 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昼、夜间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均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 运行期水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电站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宗关 220kV 变电站和岱家山 80 220kV 变电**期已建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5 运行期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运营期本工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6 运行期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为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电站内的 废旧蓄电池。 对于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收集集中后运至当地镇区的生 活垃圾转运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变电站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应 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应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并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 导则》(HJ1259-2022)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 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7 运行期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并适时修订事故处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法规无需开展公参。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