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院)按照采购计划对中药制剂肝积方的加工服务(中药制剂肝积颗粒的技术研发及临床观察用样品的配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中药制剂肝积颗粒的技术研发及临床观察用样品的配制服务 | 40 |
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在******医院****医院)官网(http://www.****.com/)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3日16:00。请供应商凭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网上报名。《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加盖公司鲜章将扫描件传至邮箱****@qq.com,报名是否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报名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完整报名资料且成功报名;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
(四)磋商地点
******医院****医院)(****碚区将军路380号学术会议厅3楼)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9: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
四、其它有关规定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5418
地址:******医院****医院)采购办(将军路380****花园2单元1-2)。
六、如有异议,请于报名期间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医院****医院)纪检室****5157。
附件:1.报名表173****80168bbfd.docx
2.磋商文件173****22538d1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