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采购方式****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所需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一批,计划使用业主支付工程款用于本次采购支付,报价方式为两次竞价,采购编号为****。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水厂扩建工程位于**省**市**区棘洪滩街道岙东北路西侧,宏顺路以南,水厂现有占地面积约3.68公顷。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700㎡,****水厂土地范围内,拆除原2万m3/d 净水厂,**10万m3/d净水厂一座,包括常规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及污泥处理单元。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有:预臭氧平流沉淀池下叠**池、组合滤池、二级泵房及配电间、加药加氯间、臭氧车间下叠回用水池、二氧化碳站、污泥处理综合车间、综合楼、门卫等共计9个单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5%水泥稳定碎石 | 压实厚度350mm | 平方米 | 8650 | |
2 | 5%水泥稳定碎石 | 压实厚度300mm | 平方米 | 550 | |
3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 | 压实厚度40mm | 平方米 | 8500 | |
4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 | 压实厚度60mm | 平方米 | 8500 | |
5 | 乳化沥青(封层) | 压实厚度6mm | 平方米 | 8500 | |
合计: | 平方米 | 34700 |
说明:
(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预估量,实际结算以摊铺压实(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经采购人及业主单位等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2)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综合交货单价不予调整。
(3)综合交货单价(工地交货价、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加工制造、原材料及成品试验检测、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装卸车、摊铺、压实、养护、人工、机械、损耗、保险、保管、管理费、利润、税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缺陷责任期的维保服务等。
(4)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摊铺、压实完成数量和结算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2、质量要求:
2.1、水泥稳定碎石层
2.1.1 材料
(1) 水泥稳定碎石用集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2)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均可使用,但应选用初凝时间3h 以上和终凝时间6h以上的水泥,不得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宜采用标号32.5或42.5的水泥。
(3) 适宜的饮用水均可使用,但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污水、沼泽水、酸性水。
2.1.2 混合料组成设计
(1) 混合料组成设计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TGF/TF20-2015)的有关规定。
(2) 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和上基层的7d无侧限饱水抗压强度代表值宜分别控制在3.0MPa和4.0MPa。对于E级交通的高速公路和快速路,可提高0.5MPa。
(3)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基层应采用嵌挤密实型级配。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应尽量限制水泥用量,水泥剂量宜控制在4.0~5.5%左右。
(4) 在减少含泥量的同时,限制细料、粉料用量;根据施工时气侯条件限制含水量。
2.1.3 结构层厚度选择
水泥稳定基层应使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用12~15t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应超过15cm;用18~20t振动压路机和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每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为10cm,下层宜稍厚。
水泥碎石基层上应铺筑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厚度不宜小于6mm。稀浆封层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
2.1.4 弯沉
基层施工结束1~2周后,可进行弯沉值测定,若弯沉值达不到设计规定要求,不得铺筑面层。
2.2 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
2.2.1 路面设计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用BZZ-100表示。
沥青路面各结构层的施工应严格按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15)的相关规定执行。
2.2.2 材料要求
(1) 沥青:
道路石油沥青按其技术指标划分为A级、B级和C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本工程适用B级沥青。
附件(2) 粗集料:沥青混合料中粗集料应采用反击式破碎机加工的碎石,不得使用筛选砾石和矿渣。粗集料应洁净、干燥、表面粗糙。当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达不到要求时,可采用掺加消石灰、水泥或用饱和石灰水处理后使用,必要时可同时在沥青中掺加耐热、耐水、长期性能好的抗剥落剂,使沥青的水稳定性检验达到要求。掺加外加剂的剂量由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检验确定。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2。
(3)细集料:
为保证与沥青的良好粘结能力、提高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和水稳定性,细集料应包括石灰岩、**岩、辉绿岩等破碎的机制砂。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3。
(4)填料:
沥青混合料的矿粉必须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杂质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能自由地从矿粉仓流出。回收粉尘、粉煤灰不得作为面层填料。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分批次供货,供货时间约为11月底至12月初。
交货地点:**省青****水厂扩建工程项目买方指定施工点。
四、验收方式及标准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监理单位、****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测验收。
验收标准: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95%,沥青混凝土面层压实度≥95%。
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验收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标准执行,验收合格部分方可计量。
五、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材料进场铺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7日前到买方办理《对账单》。
付款方式:卖方在办理结算后,应向买方提供当期结算金额的货款发票(一票制,税率为13%),以及买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买方收到发票,且收到建设单位(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后1个月内(若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卖方应予以适当宽限,不超过买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70%,第一次支付后下一个月支付结算款的27%(如2月17日结算,3月30日前支付70%,4月30日前支付至97%),剩余的3%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自结算之日起计)后30日内,且产品无质量问题,买方一次性向卖方付清尾款(不计息)。
六、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cn )通过********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应具有货物供应、安装的人员、车辆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5、****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七、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供应商通过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cn )上传报价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7: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4日16:00
八、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供应商需将招标服务费计入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若中标候选人未及时支付,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招标服务费收取费率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招标服务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联行号:3071 0000 3019
收款单位账号:011********00173
九、其他
本次采购招标后,采购合同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
十、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心
地址:**省**市**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邮 编: 550081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51-****0539
电子邮箱:sdjjczzxwz@9j.****.cn
****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851-****0543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