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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2MA7D082R7N | 建设单位法人:余松 |
黄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 |
环**路159号 |
****湖110****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108.99022 纬度: 34.4000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30 |
市环批复〔2022〕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71 |
21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2MA7D082R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0138MA6U1BB27J | 验收监测单位:****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0138MA6U1BB27J | 竣工时间:2023-1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xa/col2754/2024-07/23/202********105****15987_1.html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将**湖110kV变电站原有容量为31.5MVA的1号、2号主变压器均更换为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将原1、2号主变低压侧装设的2组3.6MVar并联电容器更换为2组8MVar的并联电容器。拆除原有15m3事故油池,并**一座30m3事故油池。 | 实际建设情况:将**湖110kV变电站原有容量为31.5MVA的1号、2号主变压器均更换为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将原1号、2号主变低压侧装设的2组3.6MVar并联电容器更换为2组8MVar的并联电容器。拆除原有15m3事故油池,并**一座30m3事故油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10kV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拆除原有15m3事故油池,并**一座30m3事故油池。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原有15m3事故油池,并**一座30m3事故油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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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无 | 运行期运值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进行增容改造,不新增运值人员,不会新增污水量。 | 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进行增容改造,不新增运值人员,不会新增污水量(见图6-1-5),原有化粪池运行状况良好。 |
1 | 主变压器采用了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主变压器采用了低噪声设备 | **湖110kV变电站厂界东侧昼间噪声检测值为59dB(A),夜间噪声检测值为5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厂界昼间噪声检测值范围为54~57dB(A),夜间噪声检测值均为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 |
2 | 主变压器采用了低噪声设备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主变压器采用了低噪声设备 | **湖110kV变电站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中心声环境监测值昼间为55dB(A),夜间为5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监测值范围昼间为52~55dB(A)、夜间为45~4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1 | (1)生活垃圾处置措施 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进行增容改造,不新增占地,不新增运值人员,不会新增固体废物。 (2)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 变电站运营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对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管理、流向负责;规范设立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或区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禁擅自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或随意倾倒、转移废矿物油;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将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 | (1)变电站站内设置了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通过外运至周边市政生活垃圾收运点处置(见图6-1-3)。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进行增容改造,不新增占地,不新增运值人员,不会新增固体废物。 (2)变电站站内建设了事故油池,产生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见图6-1-4)。 退役****公司物资部门统一鉴定,经鉴定不能再使用的废旧铅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公司确定的有资质处置的单位统一进行安全处置,不在站内设置暂存间(见图6-1-8)。 |
1 | **湖110kV变电站本期**事故油池有效容积30m3 | 事故油池****电站内油量最大一台变压器的100%油量设计,本站主变压器最大油重15.96t(1、2号主变油重均为15.14t,3号主变油重15.96t),密度按0.895t/m3计,体积为17.84m3,30m3事故油池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同时也能满足事故漏油处置需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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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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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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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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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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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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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