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关于宜宾三江新区2024年度执法监察技术服务单位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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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江新区2024年度执法监察技术服务单位询价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9号)《****办公厅关于利用2024年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号)《******厅关于充分利用卫片监测成果切实做好自然**执法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227 号)等有关规定,****拟对**三江新区2024年度执法监察技术服务单位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响应和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三江新区2024年度执法监察技术服务单位。

二、项目简介

(一)本次采购的服务共计1包,即**三江新区2024年度执法监察技术服务单位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37700元(大写:贰拾叁万柒仟柒百元整)。

(三)采购单位为****。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自然资办发〔2024〕49号、自然资办发〔2024〕4号、川自然资函〔2024〕227 号文件要求,完成部、省下发卫片执法监测图斑、综合动态监测图斑核查、举证、填报工作。

(二)完成三江新区2024年度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占用范围内涉及违法用地航拍影像、测绘,并按照要求完成数据叠加处理。

(三)结合工作需要,完成指定区域涉及违法用地航拍影像、测绘。

(四)其他临时性工作(含部、省、市关于自然**执法领域专项行动)。

(五)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部、省、市相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采购单位指定工作,确保全部通过上级审核验收,并指定2名业务技术骨干到采购单位驻地临港第二办公区(白**街道**街77号)307办公室办公,2名业务技术骨干办公所需设备由中选单位提供。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

五、提交相应文件有关事项

(一)响应单位需提供以下文件,并一起密封,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

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2.正式报价函。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若法定代表人参选,则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提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采购要求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临港第二办公区****307办公室(白**街道**街77号)。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一)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

(二)开启地点:临港第二办公区****301会议室(白**街道**街77号)。

(三)开启方式:现场当众开启。由采购单位业务处室、****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室组成的3****小组,在开启地点现场当众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每件拍照留存),拆**启、唱票和填写报价统计表,****小组成员和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当场在统计表上签字确认。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少于3家,则不得拆封报价资料,本次询价采购另行组织。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拟定阶段:****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响应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按“最低报价中选(成交)原则”,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若出现2家(含2家)以上相同最低报价则按原技术服务单位优先中选。

(二)公示阶段:采购人在拟定阶段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询价采购结果在**三江新区网站(http://www.****.cn/)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异议阶段: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在询价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经查实,供应商排序确实有问题的,****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进行排序,并将询价采购结果再次进行公示。

(四)确定阶段:询价采购结果公示期届满后,拟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成交供应商章(鲜章)的身份证彩色复印件(1份),在公示期届满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放弃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由排序第二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确定为拟成交供应商,在**三江新区网站(http://www.****.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且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签章。

(二)信息发布:本项目公告在**三江新区网站(http://www.****.cn/)以公告形式公开发布,诚邀符合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响应和报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白**街道**街77号临港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1-****190 。

附件:1.****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2.****办公厅关于利用2024年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通知

3.******厅关于充分利用卫片监测成果切实做好自然**执法工作的通知

****

2024年11月7日


撰稿人:杨松芹

审核人:李进

签发人:雷冬丽


附件1-****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2-****办公厅关于利用2024年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厅关于充分利用卫片监测成果切实做好自然**执法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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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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