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遂川考点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关****考试中心**考点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考试中心**考点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考试中心**考点采购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4日9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考试中心**考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元

最高限价:****0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招标内容及

技术参数

1

****考试中心**考点采购项目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工作日内,完**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和****公司的营业执照,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2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货物。

4.2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4.3****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政府采购合同,由银行审核发放“政采贷”,解决供应商流动资金不足困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9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广场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根据《****财政局****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事项的通知》(吉财购[2022]13号)第四条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持大于或等于投标保证金额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可以采用电子系统网上缴纳保证金,电子系统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字样,投标****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县泉江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189****8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泉江镇茶博园B1栋-2#

联系方式:李女士188****7005

电子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电话:0796-****776(第二次招标)评分标准_-11.7.pdf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