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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方村垃圾中转站原址改扩建EPC项目
2.标段名称:方村垃圾中转站原址改扩建EPC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4.2.1预付款支付”修改为: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或开工前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合同价款(含预付款)支付到 70%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当期工程款不足抵扣的,在下月工程款中进行抵扣,直至预付款全部抵扣完毕。”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4.招标人:****
地址:**市棠梅路1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工
电话:0553-****0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产业集中区**大道南侧150****指挥部E区1-1802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仇恒欢
电话:18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