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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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市信**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1-08】
本项目就相关答疑答复如下: 疑问1: 该项目提供的前期设计资料缺初步设计说明。请问是否可以提供该项目初步设计说明。 答:可以提供,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疑问2: 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栏目“信用承诺函方式:根据《关于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市发改法规字【2023】397 号)、《关于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的补充通知》(赣市发改法规字[2023]453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可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缴纳的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并未提供相应信用承诺函附件,是否可以提供《信用承诺函》。 答:已提供,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疑问3: 投标文件编制中“资格标中上述证书(件)或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应上传**省公共**交易网系统中”本项目制作软件中未需要同步诚信库,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等内容无法备案至**省公共**交易网系统,是否资格标中内容只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即可。 答: 投标文件编制中“资格标中上述证书(件)或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应上传**省公共**交易网系统中”这句话的意思是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交易网系统中。 本澄清说明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说明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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