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区**二区(公租房)库房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省****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和《****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拟对**区**二区(公租房)库房维修改造工程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
2、招标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区**二区(公租房)库房维修改造工程
4、项目地点:**市**区
5、工期:12日历天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招标内容:拆除原土墙及局部库房,维修并改造库房,混凝土地坪硬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控制价:295613.88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竞价结束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5、投标人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6、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五、施工方案要求: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详细具体完善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进度计划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要求等内容。
六、报名时间及审核资质、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及审核资质:2024年11月08日14:30至2024年11月11日17:30
竞价:2024年11月11日17:30至2024年11月12日17:30
七、其他要求:
竞价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方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硕山 联系电话:155****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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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