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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干排车间项目
地点:**市**县韩麻营镇韩麻营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设尾矿干排车间及建筑用砂库各一座,配置一条干排生产线,年处理铁选尾矿80万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高小军
联系电话:138****61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