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制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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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制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制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以制证机、个人化处理系统、护照查验系统、电子护照专用密码机等专用的设备作为基础环境,确保新版护照正常签发,保证全区因公出国业务正常开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公电子护照制证需具备通过国际第三方测评机构FIME测试的电子护照芯片及芯片操作系统(COS),需具备ICAO Doc 9303数据格式;查验系统需与护照制作管理系统无缝集成;制证设备需具备符合 ICA0 Doc 9303 光学和电学标准的电子护照个人资料页正面打印和电子数据读写(支持 ISO/IEC14443 标准的 Type A)功能。
因公护照是体现中国特色的重要法定国际证件,因公护照印制方式、相关技术、材料和管理系统必须需执行外交部的统一技术标准。
符合以上因公电子护照芯片读写、护照制作管理系统及因公电子护照打印制作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只有外交部通过专家论证及单一来源采购的因公电子护照供应商(****、**市****公司组成联合体)可以完全满足。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市****公司

地址:**市**区大钟寺东路太阳园13号楼2层206室;**市******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湾科技生态园10栋A2901-2902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王健

联系电话:186****9681

联系地址:**市**区东环路226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482

联系地址:****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132****7601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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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候选人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制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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