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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636814 | 建设单位法人:唐海波 |
封月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斜桥镇新合路2号(2号楼) |
****公司年产1.5万吨PE膜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斜桥镇新合路2号(2号楼) |
经度:120.59439 纬度: 30.489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12 |
嘉环海建〔2021〕1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2-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3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46368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463681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97817E | 竣工时间:2024-02-22 |
2024-02-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30 |
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297futV |
项目属**项目,建设后形成年产1.5万吨PE膜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项目,实际建设后形成7000吨PE膜的生产能力,剩余8000吨PE膜生产能力暂不实施。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1.5万吨PE膜。项目实施后,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cr0.019t/a、氨氮0.002t/a、VOCs0.943t/a。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后形成7000吨PE膜的生产能力,剩余8000吨PE膜生产能力暂不实施。污染物排放量在环评审批范围内。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产品种类为PE膜;生产工艺为“PE粒子→投料→吹膜→打卷入库”。物料运输均为汽车运输,各类原材料均贮存在原料仓库内,均为单独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为“PE粒子→投料→吹膜→冷却成型→打卷入库”,冷却工序采用风冷和水冷结合工艺,气温高时,会依托现有项目的冷却水塔,冷却水经过冷却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气温低时,仅通过风冷降温。物料运输均为汽车运输,各类原材料均贮存在原料仓库内,均为单独包装。 |
冷却工序采用风冷和水冷结合工艺,气温高时,会依托现有项目的冷却水塔,冷却水经过冷却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气温低时,仅通过风冷降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设备处理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备采购时,选择相对低噪声设备;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对于高噪声风机等,设置专用风机房,并须采取减震沟或加装减震垫的方式降低噪声传播;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处于正产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本项目废包装袋、废塑料膜经分类收****公司;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实际废气治理设施为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设备采购时,选择相对低噪声设备;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对于高噪声风机等,设置专用风机房,并须采取减震沟或加装减震垫的方式降低噪声传播;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处于正产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本项目废包装袋、废塑料膜经分类收****公司;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原环评审废气治理设施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际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0.0313 | 0.0734 | 0 | 0 | 0.031 | 0.031 | |
0 | 0.016 | 0.037 | 0 | 0 | 0.016 | 0.016 | |
0 | 0.002 | 0.004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419 | 1.343 | 0 | 0 | 0.342 | 0.342 | / |
1 | 化粪池 |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他企业排放限值 | 依托承租方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承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租赁厂房,且没有独立的化粪池,无需监测生活污水。 |
1 | 二级活性炭 | 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已建设1套风量为29500-37500m3/h的二级活性炭 | 监测期间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1 | 减震、隔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已设置基础减震、隔震措施以及厂房隔声 | 所测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
1 | 1、本项目废包装袋、废塑料膜经分类收****公司;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为切实加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和全过程监管,一般工业固废纳入**市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管系统管理,危险废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 本项目废包装袋、废塑料膜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收集,最终由**市固体****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仓库满足相应要求。 |
依托市政雨污管网,污水依****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市政雨污管网,污水依****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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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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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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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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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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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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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