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市实施办法》和《**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定,**区华新镇郊野单元嵩山村02-04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地块所属农民集体决策同意,并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出让。现出让人通过**市土地交易市场发布该地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公告号 | 地块 名称 | 出让人 | 四至 范围 | 土地 用途 | 准入产业类型 | 总面积 (平方米)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保证金现金保函数额(万元) |
J****00501 | **区华新镇郊野单元嵩山村02-04地块 | **** | **:庙江,西至:嵩山支路,南至:规划徐祥路,北至:林地 | 工业用地 | 其他食品制造 | 24034.27 | 24034.27 | 1.5 | 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 307.00 |
二、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参见https://biz.****.cn/shtdsc/wz/ 网站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具体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三、申请资格及具体交易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地块交易。具体交易资格及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详情及其具体交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出让须知,出让预合同以及附录文件等)。竞买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可自2024年11月11日在**土地市场网(https://biz.****.cn/shtdsc/wz/)下载,具体地址详见网站“地块信息-相关文档下载”。
本公告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申****人民政府或其指定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项目认定文件。
四、交易结果公示
挂牌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易结果将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和**土地市场网(https://biz.****.cn/shtdsc/wz/)发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按照国家和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已实施“用地清单制”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地块出让须知。
(二)本公告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方式实施交易申请、挂牌报价等交易事项,需先取得具有电子印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后,登录“**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网址:https://biz.****.cn/landmgmt-trade/sh_wsjy/,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进行。申请人请按《**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位置:**土地市场网(https://biz.****.cn/shtdsc/wz/)首页-客服与监督-服务指南-业务告知版块)具体要求实施相关操作。
(三)申请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及密码)或电子营业执照,凭其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所实施的行为,视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经其合法授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土地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通信线路等。因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感染、黑客攻击、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若有问题咨询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五)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挂牌人将中止本地块交易活动,并及时在**土地市场网(https://biz.****.cn/shtdsc/wz/)发布相关处置通知。申请人应按照处置通知的安排参与后续交易活动。
(六)若挂牌报价期限内无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后采用“网上一次性竞价”方式进行现场竞价,具体详见出让须知“挂牌程序”和“挂牌报价规则与现场竞价规则”。
地块出让须知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土地交易业务咨询:86-21-****3624;**区南泉北路201号5楼。
(二)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86-21-962600。
**市土地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