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561****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茂农函〔2024〕206号)要求,为加强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农技员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服务“百千万工程”,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务及经费
按照《**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市基层农技员异地培训任务124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且不少于40学时),项目经费为31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二、遴选原则
以培育高素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为目标,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基础上,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遴选熟悉**市农产品产销情况的,能提供实用的、技术课程培训能力强的、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教学和服务等必需的培训能力。
(二)具备能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的培训经验,能提供合理的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具有专业的财务会计;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有必要的培****基地等必需的培训条件。
(四)具备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不分包转包等分散培训任务,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的能力。
(五)具备符合部、省认定承担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培训的资格机构。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具体包括: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师资力量及相关资质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承担过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及农民培训的证明材料(含培训合同、培训照片、保障措施及培训台账等);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等);机构办学条件相关材料(含培训场所、****基地照片资料,专职财务情况等)等相关材料。将密封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24年11月18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到****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地址:**市**路1号市府大楼西520室,联系人:郑生,联系电话:0668-****583)。
(二)审定程序。****收到培训机构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作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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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