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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3********64335X7 | 建设单位法人:孔迪 |
胡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嵊** |
**省嵊**洋山镇圣大路133号 |
****殡仪馆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2-殡仪馆、陵园、公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080-O8080-殡葬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嵊** 洋山镇沿港公路 |
经度:122.06936 纬度: 30.5769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2 |
舟环嵊建审〔202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98 |
151 | 运营单位名称:**洋山镇港城****公司****服务部 |
913********32299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183075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6MA280BC55C | 竣工时间:2024-05-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44nYrQ |
拟投资700万元,****殡仪馆进行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698万元,****殡仪馆进行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嵊**洋山镇沿港公路。拟投资700万元,****殡仪馆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为**设备用房一幢,淘汰原火化设备并更新为智能高档平板火化机,配套建设火化机除尘净化设备和其余辅助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嵊**洋山镇沿港公路,项目总投资698万元,****殡仪馆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为**设备用房一幢,淘汰原火化设备并更新为智能高档平板火化机,配套建设火化机除尘净化设备和其余辅助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遗体火化 | 实际建设情况:遗体火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一)加强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遗体火化废气、遗物焚烧废气(主要是焚烧者的遗物、陪葬品等,不焚烧塑料制品)。火化机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除酸除硫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后经不低于12m高排气简排放。 (二)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做好固废转移相关台账。废布袋、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委托****收集至嵊**小微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站;飞灰由******公司填埋处置;脱硫渣、焚烧炉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厂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加强日常的监管。营运期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Ⅰ类。 (五)你单位应组织好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风险管控机制。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落实。 由于实际不进行遗物焚烧,因此不产生遗物焚烧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遗体火化废气,火化机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除酸除硫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后经12m高排气简排放。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布袋收集飞灰、脱硫渣和生活垃圾。环评中提及的焚烧炉炉渣由于企业实际不进行遗物焚烧,因此实际未产生。脱硫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进行处置;在实际火化废气烟气处理中,产生的飞灰与其余危废废布袋、废活性炭等无法完全分离,因此实际处置方式与废布袋、废活性炭一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满足相关导则及环保规范要求,并做好了相应防风、防淋、防渗等措施。 (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标准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3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四)营运期内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加强职工教育,要求职工文明操作,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噪声。车辆进出禁止鸣笛,人员禁止大声喧哗。 (五)营运期内严格遵守“三废”及噪声治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废气处理设施等定期进行检修,危废仓库按要求做好标识标牌上墙工作。 |
(一)已落实。 由于实际不进行遗物焚烧,因此不产生遗物焚烧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遗体火化废气,火化机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除酸除硫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后经12m高排气简排放。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布袋收集飞灰、脱硫渣和生活垃圾。环评中提及的焚烧炉炉渣由于企业实际不进行遗物焚烧,因此实际未产生。脱硫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进行处置;在实际火化废气烟气处理中,产生的飞灰与其余危废废布袋、废活性炭等无法完全分离,因此实际处置方式与废布袋、废活性炭一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满足相关导则及环保规范要求,并做好了相应防风、防淋、防渗等措施。 (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标准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3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排污许可证。你单位应在营运生产前按照排污许可要求申报排污许可证,并落实许可证及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又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 实际建设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见附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6 | 34 | 78 | 36 | 0 | 34 | -2 | |
0.0014 | 0.0014 | 0.0031 | 0.0014 | 0 | 0.001 | 0 | |
0.0001 | 0.0001 | 0.0003 | 0.0001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107 | 0.0063 | 0.0205 | 0.0107 | 0 | 0.006 | -0.004 | / |
0.0474 | 0.041 | 0.1324 | 0.0474 | 0 | 0.041 | -0.006 | / |
0.0128 | 0.0103 | 0.0233 | 0.0128 | 0 | 0.01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63 | 0.0234 | 0.108 | 0.063 | 0 | 0.023 | -0.04 | / |
0.0084 | 0.0048 | 0.0163 | 0.0084 | 0 | 0.005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02 | 0 | 0.0002 | 0.0002 | 0 | 0 | 0 | / |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 | 化粪池 | 监测指标: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 |
1 | 尾气处理系统,废气处理工艺为(急冷+旋风除尘+除酸除硫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2m高的排气筒排放 | 遗体火化废气执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 尾气处理系统,废气处理工艺为(急冷+旋风除尘+除酸除硫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2m高的排气筒排放 | 遗体火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NOX、CO、HCL、Hg、二噁英、烟气黑度、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 |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加强日常的监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Ⅰ类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加强日常的监管。 | 东、南、西、北侧厂界各设1个噪声监测点,昼夜Leq(A) |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做好固废转移相关台账。废布袋、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委托****收集至嵊**小微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站;飞灰由******公司填埋处置;脱硫渣、焚烧炉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布袋收集飞灰、脱硫渣和生活垃圾。环评中提及的焚烧炉炉渣由于企业实际不进行遗物焚烧,因此实际未产生。脱硫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进行处置;在实际火化废气烟气处理中,产生的飞灰与其余危废废布袋、废活性炭等无法完全分离,因此实际处置方式与废布袋、废活性炭一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满足相关导则及环保规范要求,并做好了相应防风、防淋、防渗等措施。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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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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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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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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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