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宁波轨道交通海晏北路站E口站厅空间租赁经营项目1年租赁权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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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租赁底价 项目编号 保证金 支付方式 挂牌时间 租期 业主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 类型 特色 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 租期 免租期 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止时间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出租方案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报价方式 处置方案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交纳账号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所在地区 详细地址 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 权属证明 面积(㎡) 资产概述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轨道交通**北路站E口站厅空间租赁经营项目1年租赁权
2万元****
6000银行转账
2024-11-08 至 2024-11-18
****
**省-**市 330212公房出租
2024-11-082024-11-18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标的无权证,无上下水条件。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中心的经济损失,****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通过遴选方式确认新承租方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1.0%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看样时间:挂牌期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王老师,136****8958。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站厅空间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10:00。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2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承租方明确要求不得进行商品(食品)销售、信用卡办理等业态经营,业态经营由出租方进行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承租方经营过程中须服****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及其他管理机构(如有)的属地管理管理,做好以下内容: 1、承租户负责在生产经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恐防爆、治安内保、环境保护、防台防汛、信息保密等方面的管理; 2、承租户在生产经营区域内涉及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生产的,应向轨道交通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需动用明火应提前办理动火作业令; 3、承租户人员在轨道交通管辖范围内吸烟,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轨道交通有权制止承租户违章行为,对承租户出现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轨道交通有权勒令其立即停止; 5、承租户应服从轨道交通属地管理,并按照轨道交通相关要求做好配合工作。承租户及其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期间造成轨道交通及其运营场所内的人员伤亡、设施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罚款赔偿等情形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户全部承担; 6、承租户经营范围和经营品种,应事先征得轨道交通同意。承租户未告知轨道交通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和物业用途的,轨道交通有权解除合同; 7、该物业及设备、设施、装修装潢状况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由承租户实地查看并验收。轨道交通已明确告知该物业的性质、产权及用途等相关情况且承租户已明确认可; 8、承租户须提供进行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一切证照、许可批复(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明等)时,并保证所有证照、许可批复真实有效; 9、轨道交通有权调整、更改租赁物业所在的公共区域或其内任一部分,包括公共区域的装修、摆设、间隔、色彩、灯光及其他; 10、承租户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物业内外的所有设施设备。若因看护不周、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立即负责修复,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承租户在装修前,应提前15天向轨道交通提交装修申请,未事先征得轨道交通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对该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对线路、排水、室内外的外观及现有装潢)进行任何改建或增建,不得擅自实施任何改变该物业内部建筑结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物业内部空间进行临时或永久地隔断、隔层等分隔或设置夹层等)。承租户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轨道交通的同意; 11、承租户承诺并同意在理解和实施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时优先考虑地铁经营线路的安全高效。轨道交通保留因地铁建设及运营需要永久或临时(视需求而定)调整承租户承租物业及周边配套、公共区域的权利,承租户应无条件服从并予以配合; 12、轨道交通对承租户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轨道交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承租户整改。承租户应严格遵守轨道交通对租赁物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并予以全面积极配合,接受轨道交通的监督和检查。****政府相关部门和轨道交通开展的各类安全专项检查,主动落实整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1、承租方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承租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营销或策划。
允许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000元。1万元
报名就交纳银行转账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11********9000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轨道交通**北路站E口站厅空间租赁经营项目**省-**市
5号线**北路站
包老师133****0030
**市**区宁穿路1901****中心316室http://ww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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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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