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松源河河堤及桥梁抢险工程(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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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市**区松源河河堤及桥梁抢险工程(第二次)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松源河河堤及桥梁抢险工程(第二次)于2024年11月07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以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1 投标总价量化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信用分 | 1、投标人的信用分大于100分,调减60万元; 2、投标人的信用分等于100分,调减50万元; 3、90≤投标人的信用分 <100 分,调减40万元; 4、80≤投标人的信用分 <90分,调减30万元; 5、70≤投标人的信用分 <80分,调减20万元; 6、60≤投标人的信用分 <70分,调减10万元; 7、 其余情况,调增60万元。 说明:本项最高调增(减)60万元。 | 本项需投标人提供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分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未提供的本项按第7项处理。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信用分 | 1、投标人的信用分大于或等于100分,调减60万元; 2、90≤投标人的信用分<100分,调减40万元; 3、80≤投标人的信用分<90分,调减30万元; 4、70≤投标人的信用分<80分,调减20万元; 5、60≤投标人的信用分<70分,调减10万元; 6、 其余情况,调增60万元。 说明:本项最高调增(减)60万元。 | 本项需投标人提供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分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未提供的本项按第6项处理。 |
二、其他补充事项
1、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此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2、本补充公告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日 期: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