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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号)文件精神要求,****2024年7月至10月对确定的7****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详见查前公示信息)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单位合法合规运行、依法依规核算的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逐年提高,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但是,在今年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单位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科目使用不准确,账簿打印不规范。
2.财务报销不规范。部分单位报销附件不全、发票要素不齐全,存在财务风险。
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清理不及时。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逐月进行折旧。
5.公务卡使用率低。部分单位未使用公务卡,不利于资金监管和财务费用控制。
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我局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单位财务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单位财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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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