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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市**区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6.6.履约验收方案十一、履约验收标准和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更正为“1、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 号)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进行验收。2、验收原则:供应商中标后在履约交货时,将按照对所投的产品进行“技术参数逐条演示,逐条验收”的原则验收。如有产品、货物有不满足投标响应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将视供应商为提供虚假响应谋取中标,并有权终止合同,报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1日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人:凌志军
联系电话:0816-****273
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路86号
联系方式:139****4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科创区科技路5号
联系方式:0816-****9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雪梅
电话:139****9000
****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