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关于城红寨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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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ysrmzf/2024-00283
发布机构
****政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11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城红寨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宏****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城红寨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市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周边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22.015公顷。工程内容包括光伏阵列、组串式逆变器、箱式逆变器、集电线路、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安装容量109.13128MWp,额定容量89MW。本项目不设升压站,不包括输变电线路。总投资4005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约41.9万元。我分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与景观设计,尽可能保留项目区天然植被,与周围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加强场区及周围绿化,优先选用当地树种。降低太阳能光电板反射率,减少光污染影响。

(二)规范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光伏板清洗废水浇灌周边林草植被,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

设置箱变事故油池、危废收集桶,危险废物收****电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

(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施工范围,禁止跨越或占用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用地范围,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七)项目服务期满后,应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项目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六、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项目开工生产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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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