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雨污分流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城雨污分流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城雨污分流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48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4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雨污分流项目(一期)工****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雨污分流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财务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后相应的 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市公共**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五、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名称:****
地址:**县环城路
联系方式:185****7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新****省**市新****中路242号金花**汇A座写字楼24层06室
联系方式:180****33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蒲世伟、徐信佼、王莹
电话:14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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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