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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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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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瑾****公司对 **区**镇保障性租赁住房维修项目(二期)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89,954.46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修缮改造类工程 )
包1(标的物种数:1)
保证金金额:¥3,000.00
包合计:189,954.46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 189,954.46 元 | 1(件) | 189,954.46 元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4-11-15 09:00: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5 09:30:00(**)
四、投标保证金
注: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之前向**宸瑾****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免责声明
****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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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清流镇保障性租赁住房维修项目(二期)工程量清单.xlsx下载预览
荣昌区清流镇保障性租赁住房维修项目(二期)-竞争性比选文件.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