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教育系统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膳食饮用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教育系统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膳食饮用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1
最高限价(元):****800.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县教育系统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膳食饮用奶采购项目
数量:171427
预算金额(元):****80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营养膳食食材学生饮用奶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2月-2025年1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均可)或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机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纳社会保障金付款凭证”****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4、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及附注,2024****银行资信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齐乃巴格路8号
联系方式:0998-****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县团结路中辉大厦5楼506
联系方式:152****5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会娟
电 话:152****579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