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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30MB0W02961W | 建设单位法人:****政府 |
格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市**县强钦街6号 |
**县江嘎沟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89.78052,89.74203 纬度: 29.23038,29.19536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09 |
日行审服环评〔2023〕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99.999 |
14.7 | 运营单位名称:****政府 |
****2330MB0W0296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MA6TDQNX-2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3-06-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建设区分布在**乡察米村段江嘎普曲沿线支沟上,涉及察米村1个行政村,共建设防洪堤7条,总长5.16km(建设内容位于江嘎普曲7条支沟上)。各支沟分配建设内容如下: 雄玛沟:1#防洪堤长0.47km; 那龙沟:2#防洪堤长0.81km; 那龙沟:3#防洪堤长1.027km; 曾达沟:4#防洪堤长0.932km; 玛塘沟:5#防洪堤长0.887km; 白赤沟:6#防洪堤长0.684km; 昂庆沟:7#防洪堤长0.35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区分布在**乡察米村段江嘎普曲沿线支沟上,涉及察米村1个行政村,共建设防洪堤7条,总长5.16km(建设内容位于江嘎普曲7条支沟上)。各支沟分配建设内容如下: 雄玛沟:1#防洪堤长0.47km; 那龙沟:2#防洪堤长0.81km; 那龙沟:3#防洪堤长1.027km; 曾达沟:4#防洪堤长0.932km; 玛塘沟:5#防洪堤长0.887km; 白赤沟:6#防洪堤长0.684km; 昂庆沟:7#防洪堤长0.35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防洪堤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合理规划施工便道,遮盖防护堆料,利用原河岸布设堤线,不私设取料场,做到挖填平衡,土石方工程施工尽量避开恶劣天气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清理平整,加大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和随意乱采乱挖乱变道现象。 五、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酒水扬尘,封闭运输,封闭遮盖,限制车速,为避免物料铺设时产生扬尘:物料以湿料形式随运随用,大风天气禁止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修养,合理布设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材料轻装轻卸,严禁夜间施工,途径村庄区域设置限速和禁鸣标志牌,尽量避免居民区附近设置临时施工场地。 六、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弃方不设置弃渣场;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酒水降尘,生活污水租用周边居民点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涉水施工避开主汛期并采取围堰施工方式,尽量缩短施工期,以保障河道行洪,严禁丢弃生产、生活垃圾和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在基坑附近,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治操作不当造成漏油等现象。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进行清理、播撒草籽,草籽以当地草种为宜,做好迹地恢复工作。做好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管理人员教育。 | 实际建设情况: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合理规划施工便道,遮盖防护堆料,利用原河岸布设堤线,不私设取料场,做到挖填平衡,土石方工程施工尽量避开恶劣天气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和清理平整,加大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和随意乱采乱挖乱变道现象。 五、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酒水扬尘,封闭运输,封闭遮盖,限制车速,为避免物料铺设时产生扬尘:物料以湿料形式随运随用,大风天气禁止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修养,合理布设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材料轻装轻卸,严禁夜间施工,途径村庄区域设置限速和禁鸣标志牌,尽量避免居民区附近设置临时施工场地。 六、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弃方不设置弃渣场;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酒水降尘,生活污水租用周边居民点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涉水施工避开主汛期并采取围堰施工方式,尽量缩短施工期,以保障河道行洪,严禁丢弃生产、生活垃圾和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在基坑附近,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治操作不当造成漏油等现象。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进行清理、播撒草籽,草籽以当地草种为宜,做好迹地恢复工作。做好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管理人员教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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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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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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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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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