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兰渝线西秦岭隧道35KV防灾救援线路改造主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电段兰渝线西秦岭隧道35KV防灾救援线路改造主材项目招标人为****,****集团公司投资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电段兰渝线西秦岭隧道35KV防灾救援线路改造主材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 11:00至2024年11月17日 18: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供电段兰渝线西秦岭隧道35KV防灾救援线路改造高压电缆:100元、**供电段兰渝线西秦岭隧道35KV防灾救援线路改造箱变: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 08:30,地点为**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供电部王工
电 话: 0931-****87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仲工
电 话: 0931-****521
传 真: /
电子邮件:****@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1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9.1.1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线上电子投标。请各投标人在国铁采购平台按流程指引办理CA证书,于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9.1.2同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文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集团公司采购资料投递系统(http://61.****.183:8001/tbzlbs/page/gys_register/gys_login.jsp)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操作方法见《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
9.1.3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至****。
9.2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银行****银行转帐。标书费、保证金、中标服****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104****324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9.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163.com,并致电项目联系人进行确认,****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9.4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投标人应将样品密封包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包装上应加写“样品”字样,并在包装封面加盖密封章,同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名称、包件号。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请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9.5 注册、CA证书办理过程如遇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9.6国铁采购平台采用会员制,请供应商关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的会员制相关公告,避免因未按照要求操作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参与,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7监督电话
****纪委:0931-****679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电话:0931-****155
****物资部采购管理科电话、传真:0931-****758
9.8****异议受理:徐工电话:0931-****760邮箱:****@163.com
附件1:包件明细表
附件2: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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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