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新区夏四店C区项目位于高新区,南至文华路,北至康富路,**五接竖河,西至G345(详见总平面图)。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4337.1平方米,包含住宅单体(2#~21#楼)、门卫(1#楼、31#楼)、配套公建(22#~23#楼)、开闭所(26#楼、30#楼)、配电房(24#~25#楼、27#~29#楼)、垃圾点若干以及围墙、室外管网、道路、地库、人防、现场三通一平及配套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道路、路灯、自来水及供电表后部分、消防联动及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智能化系统、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组成的住宅建筑群。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32324万元;二标段约25927万元。
2.1.4工期要求: 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两个标段。相关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1#、2#、3#、4#、5#、6#、7#、8#、9#、10#、11#、12#、13#、27#、28#、29#、30#及相应的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包含小区亮化工程、智能化工程、充电桩桥架及配管工程、绿化浇灌给水工程),建筑面积约112271.74平方米,具体对应施工一标段内容。
二标段: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31#及相应的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小区亮化工程、智能化工程、充电桩桥架及配管工程、绿化浇灌给水工程全部计入二标段),建筑面积约92065.36平方米,具体对应施工二标段内容。
备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只限中一个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一中标候选人,则二标段由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
3.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2 日至2024年 12 月 3 日 9:30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3 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的评定分离办法。按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确定中标人)—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序)—中标结果公告的顺序进行。
(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技术标、综合标、投标报价、信用等方面综合评估,按总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五名定标候选人,不排序(有效投标人>5家;若有效投标人数≤5家时只需确定前三名)。各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信用得分,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若总得分且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等的,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规字【2023】2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5人,区相关部门抽取2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市**区数据局,根据苏建规字(2020)6号文第七条规定,****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3)评标:
总分100分,其中:①施工组织设计12分(暗标);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2分;③投标人业绩2分;④投标报价计84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12分)(暗标)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 0.7~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7~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0.7~1分 |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0.7~1分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0.7~1分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1.4~2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4~2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4~2分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0.7~1分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无需制作封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含底纹等)、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 GB2312,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字体不得加粗、斜体、划线等标识性标注)。图表、图片等所有内容不得为彩色(如有人脸必须打成不可辨识阴影)。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2分)
拟派****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内容不限于针对本建筑工程特点,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标委员会对项目负责人陈述情况进行打分。技术标评委对各项目负责人答辩进行单独打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反应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有效标识,否则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因投标系统只能采用远程不见面系统开标,考虑到本项目施工的特殊性,拟采用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请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于 2024 年12月3日13时30分前到******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服务中心东侧三楼)参与签到及现场答辩,未参与现场答辩的,此项按照零分计取。
③投标人业绩(2分)
业绩要求: 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一标段6.7万平方米、二标段5.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
业绩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三项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中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如施工合同备案的,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或公章;如施工合同为信息归集的,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市公共**交易网主体信息诚信库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
本项业绩提供一个得0.5分,提供2个得1分,提供3个得2分,此项最多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以建筑面积为满足条件的,而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满足要求的面积数据的,****政府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以证明投标业绩的建筑面积满足招标要求,否则视为未提供。
④投标报价(84分)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ABC合成法。
注:有效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95%以上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 —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 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 (含)、 92%-89% (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Δ可在开标时抽取,B值需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也可以将K、Δ和B值统一在初步评审后抽取(本项目在开标时抽取);下浮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投标报价满分(84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不排序),公示期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5)定标:
①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
② 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投票,****委员会成员推荐其中一家最优的单位,并写出推荐该单位的理由。),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③****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并送**市**区数据局备案。
(6)定标因素:
****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6.1)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2)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3)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6.4)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原件);
(6.5)投标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6)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
(6.7)招标人对定标候选人可能进行考察、约谈的记录(若招标人进行,此项同时作为定标因素);
(6.8)其他材料
(6.9)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誉少企业;
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7)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全部排名)、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标段,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4530元/标段(使用数字人民币方式支付),与本次评标相关的其他费用也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得单列。此项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本项目图纸过大,请各投标单位登录百度云网盘下载查看。
链接: https://pan.**.com/s/1qkV6dMrNoERzsr3-oln_Ygpwd=h8js 提取码: h8js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区**圆宏汇13楼 | 地 址: | **市**区新金路111号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 话: | 0513-****8690 | 电 话: | 132****1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