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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文苑路9****大学仙林校区梅苑01104号房屋公开招租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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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万元 人民币 |
11 |
2024-11-12 |
网络竞价 |
一、本次招租标的如遇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的,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用于经营照相服务及服装租赁,在出租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增加经营服装干洗类业态,不得经营任何超越该房屋设定租赁用途和经营范围之外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十、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拒绝师生使用校园卡消费,****大学校园支付系统进行管理和结算,营业额结算账期约为1个月。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