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氯碱系统节能降碳及设备更新项目(一期HCl合成蒸汽炉更换项目)土建工程(第二次)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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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氯碱系统节能降碳及设备更新项目(一期HCl合成蒸汽炉更换项目)土建工程(第二次)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氯碱系统节能降碳及设备更新项目(一期HCl合成蒸汽炉更换项目)土建工程(第二次)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咨询电话: 083****0766
工期要求(天): 36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652.51 项目发包价(元): ****404.6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3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4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4-11-15 10:30:00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1、履约保证金:发包价(扣除暂列金)的 5 %,在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银行****公司出具的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银行出具****公司****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2、民工工资保证金:中选价的 2.5 %,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选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中选人提交现金担保的,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30日内把履约担保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中选人。
4、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期限:现场施工完成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成经公示无投诉30日内无息退还。
项目所在地: **县
选取地点: 江****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四****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 1、施工范围:氯碱系统节能降碳及设备更新项目(一期HCl合成蒸汽炉更换项目)土建工程(设备检修平台及设备基础、管桁架、自动化改造项目盐酸吸收厂房加固等土建工作),该施工区域为一类动火区域,作业时间每天约6小时,节假日停止作业;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同签订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选人在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以内,未进场交流和完善合同相关信息的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
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备基础分4次进场,每次计划工期15日历天,管架钢结构和检修平台在大修期间安装完成(工期5日历天,厂房加固根据生产需求安排时间实施,预计工期90日历天,】,以上工期根据甲方生产需求,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工程质量缺项责任期:12个月。
5、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合同执行。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民工工资支付金额为当月进度结算审核金额的25%;承包人提供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发包人支付在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户。
项目负责人要求: 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特殊要求: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等.zip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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